三、執行標準
各類污染因子排放限值見表3
表3 各污染因子排放標準限值
四 監測結果的公開
1、監測結果的公開時限
1.1手工監測數據每次監測結果出來后,次日公布監測結果。
1.2每年一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監測年度報告。
2、監測結果的公開方式
在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建立的公開平臺上(https://app.gdep.gov.cn)公開自行監測信息,并至少保存一年。
五 監測方案的實施
本監測方案于2019年11月10日開始執行,并送至環保部門備案。